地址:厦门市思明南路451号
电话:0592-2096086
厦门破狱斗争旧址始建于清乾隆三十年(1765),原为厦防同知署监狱,1912年改称思明县监狱。1930年,震惊中外的5·25破狱斗争事件就发生在这里,中共福建省委成立的破狱委员会从思明监狱里成功地营救出40多位被国民党统治者关押在思明监狱中所谓的“政治犯”,这是著名作家高云览的小说 《小城春秋》的故事原型。
现址占地面积约831平方米,建筑面积256平方米。现存监舍分三幢,共有监舍24间,皆为砖木结构双坡布瓦顶平屋。目前旧址内设有三个展览部分:破狱斗争展室,刑具(复制)展区以及监狱实景区。其中破狱斗争展室主要借助图片资料、模型、实物等载体系统介绍5·25破狱斗争的整个过程;刑具(复制)展区和监狱实景区则采取了实景再现和场景模拟等更为直观的方式,让参观者更加深刻地感受当年那场红色风暴。
1982年,厦门破狱斗争旧址被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85年,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8年,被思明区政府辟为思明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4年10月,被厦门市委、市政府公布为厦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9年9月,被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室公布为福建省党史教育基地。2020年,入选福建省委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党员传承红色基因学习教育基地”。
如今,厦门破狱斗争旧址发挥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培养广大群众的爱国情感,已成为青少年学习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的课堂。
思明监狱始建于清乾隆三十年(1765年),由夏防同知署创建,专门用于关押、监禁从台湾押解到厦门的罪犯。
1907-1909年,厦防同知署监狱改名为押管所。
1910年,押管所更名为厦门商埠地方审判厅牢狱。1910年(宣统二年)6月厦门始创地方审判厅,设有厦门商埠地方审判厅牢狱,原海防厅判决的人犯关押在此。”
1912年,民国纪元改称思明县监狱,归思明县政府管理。
1915年思明县县长报请当时的检察总长许世英批准建筑新监狱。
1916年,建筑新监狱。所谓新监狱,即在原押管所范围内的空隙地带再建一座监舍。曾任清末奉天高等审判厅厅长的许世英,于1912年通电全国各省派员调查各县实际情况,并于当年提出了司法计划书,该计划书对新式监狱作了全面的规划。
1917年,新监狱更名为思明地方审判厅看守所。1917年思明地方审判厅成立,原牢狱更名为思明地方审判厅看守所之后,在福建第三监狱(1937年)建成前,该看守所根据规定,也充监狱之用。
1949年-1957年,为厦门港看守所,归属厦门市公安局。
1982年,命名为“厦门破狱斗争旧址”,由厦门市文化局管理。同年3月,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厦门破狱斗争旧址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985年10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厦门破狱斗争旧址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998年,思明区政府把厦门破狱斗争旧址辟为思明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把B区南座的五间监舍改造成“破狱斗争”展览室。
2004年,厦门破狱斗争旧址由厦门市博物馆管理。同年,厦门市文化局主持对旧址进行全面的维修加固,维修加固后作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地对外开放。
2005年,厦门破狱斗争旧址由厦门市博物馆布展“厦门破狱斗争陈列”,接待观众参观。
2006年6月,国务院公布厦门破狱斗争旧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8年9月,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与厦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将厦门破狱斗争旧址列为厦门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
2009年9月,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室授予厦门破狱斗争旧址“福建省党史教育基地”称号。
在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思明监狱成了关押、迫害政治犯的地方。破狱前夕,40多位被捕的党的重要骨干和红军指战员等被关在这里,其中包括共青团福建省委书记陈柏生、中共厦门市委书记刘端生以及打入敌人内部的中共党员谢仰堂同志。尽管身陷囹圄,备受摧残,但他们坚贞不屈、视死如归,继续与敌人作不屈不挠的斗争。而他们随时有被处决或递解省城杀害的危险,命是一线。当时、监狱与思明县政府连墙共防,设施完备、戒备森严,配备有看守长和狱卒8人、县政府坚备队36人,装备有长短枪等武器。
上世纪20-30年代的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仍然接受共产国际的指示,因此,许多工作的方式、方法是学习了苏联及欧洲革命的经验。当时国民党、共产党及各派军阀之间的斗争,其中的被俘人员与被捕人员是没有差别的。谈不到法定的人身权力保障问题,也不适用于任何公约和惯例。因此,在营救被捕同志时,我党根据斗争需要,实事求是地使用斗争策略。
时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的罗明同志在回忆起“5·25”破狱斗争时说:“中共福建省委对被捕同志十分关心,决心设法营救。我党从大革命时起,就有互济会的组织,专门营救被捕同志和救济受难家属,这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当时,农村根据地的发展急需大批党团干部去开展工作,如果能把思明监狱里的同志营救出来,输送到闽西去,就是对革命根据地的有力支援。福建省委考虑到形势发展的这种需要,认为设法营救被囚禁在敌人牢狱里的同志和战友,是组织上应尽的责任。中共福建省委经多次讨论,根据思明县监狱的腐败和警戒松懈的条件,所以作出了破狱的决定。”罗明同志与时任团省委书记并参加领导破狱斗争的王德同志在对1930年7月8日《福建省委关于破狱工作报告》 的意见中,对当时的情况作了说明:“福建省委曾讨论设法营救被捕的同志,狱中的党团员成立了组织,并向省委反映伪思明县监狱腐败防范不严的情况,还提出准备越狱冲出来的建议,他们向省委提出:‘在狱中等死,不如越狱,能冲出一个算一个,越狱述一线生还的希望!’省委经过研究,认为狱中的同志不宜越狱冲出,还是由省委设法营救。”“福建省委于三月下句成立‘破狱委员会’,对营救狱中党团革命干部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定出精密的计划和破狱的行动方案。原计划在四月底,抢在红五月纪念活动之前,乘国民党反动派不备之时进行破狱,后因准备工作来不及而推到红五月纪念活动之后二十五日进行。选择五月二十五日是星期天,也是根据思明监狱的腐败,星期天防范工作特别松懈的规律决定的。”在这个大原则确定之后,破狱委员会即开始进行具体的准备工作。
1、组织准备
在中共福建省委领导下,成立“破狱委员会”,有委员5人,秘书长1人。成员的5人是:罗明(中共福建省委书记)、谢景德(又名谢汉秋,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长)、王海萍(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长兼省委军委书记)、王德(共青团福建省委书记)、陶铸(中共福建省委军委秘书),秘书长黄剑津(中共福建省委秘书长、互济会主任)。中国互济会也参与了破狱的组织领导工作。闽西革命根据地也对破狱斗争在人力、财力上给予了重要支持。
中国革命互济会,原名中国济难会,是1925年9月中国共产党在上海领导成立的革命团体,主要任务是营救被反动派逮捕的革命者,并筹款救济他们的家属。1929年12月改称中国革命互济会,在各重要省市都设有分会。共产党人邓中夏、黄励等先后任总会主任。1933年至1934年遭到国民党反动派破坏。出版的刊物有《济难》、《光明》、《牺牲》等。1925年10月,在中共中央召开的扩大筹委会上作出了《救济问题决议》,决议指出,“中国革命斗争一天比一天显著,自五运动以来无数的牺牲者铺平革命的道路,所以组织这个会的需要非常迫近,决不能再延。”“这个会的目的在救济为人民奋斗的死者、伤者、被囚者,给予他们物质与精神的援助,帮助为参加工农群众活动之故而被捕的人,帮助政治犯早日释放。”这次会议确定,组织的名称为“中国解放运动被难者救济会”,简称“中国济难会”。大革命失败后,斗争形势发生了变化,1929年12月,在上海秘密召开了互济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明确提出:“要用群众的力量,用斗争的方式去救济。”“必须鼓励监内一切犯人及监外革命和同情革命的群众起来斗争,用罢餐、绝食、纷闹等方式,迫使当局改善监狱待遇,到条件成熟时更应举行破监运动,用群众力量夺回被难战士。”
2、计划准备
破狱委员会成立后,随即开始进行具体的策划与准备。破狱委员会的5位同志虽然都有多年地下斗争经验,但其中只有陶铸同志参加过战斗。陶铸同志是黄埔军校第5期毕业生,并参加过南昌起义和广州起义,但是,组织进行劫狱,也还没有这方面的经验。
准备工作首先从了解敌情开始。破狱委员会的5位同志都直接参加了对敌情的侦察,有的还多次到监狱内与被关押的同志见面,交换情报。经过一段的侦察工作,基本掌握了敌人在厦门岛内兵力部署的情况和思明监狱内部的情况。
思明监狱的情况:
思明监狱的地理位置是厦门岛的南部,平面布局为竖长方形,大致呈南北走向,偏西北东南。其东1.3公里为厦门大学,地势较为平坦;南0.5公里为海,之间为厦港居民区:西1.3公里为旧厦门市区(今中山路一带),中间有鸿山阻隔;北靠鸿山,距鸿山陡峭处仅约百米。思明监狱与思明县政府处于同一个大院之中,县政府位于东侧,监狱位于西南侧,县政府的大门朝南,进县政府大门后向左进入监狱的大门。
县政府的大门昼夜开放,进大门后向左是监狱的第一进院落,外面是铁门,有卫兵站岗把守,探监的人进去后再把铁门锁上。这个院落的东西两侧,各建有5间牢房:南侧是一栋二层小楼,一层靠东侧驻有卫兵,靠西侧为灶房:二楼是看守所所长办公的地方。
进第一院大门后向北是第二院,院门是木门,平时不上锁,院内背对背建有两排牢房,共有10间。
进第二院向右,经过一段非常狭长的、呈曲尺形的通道向北进入第三院,通道转弯处上方建有岗楼,设有哨兵。院子的中间是两排门与门相对的牢房,牢房中间有天井,天井上方有铁丝编成的天网,形成封闭的空间,外面有铁门,一般都上锁。政治犯都关押在这里,都是男性。关押政治犯的牢房条件非常差,连床铺都没有,只能在地上铺稻草,席地而卧。人多拥挤,睡觉时,连翻身都困难。这里靠近山边,蚊子非常多,又不能挂蚊帐,被关押的同志整日在痛苦中煎熬。
看守所设所长1人,看守长2人,看守6人,传达、伙夫、杂役等若干、总计不足20人。看守长配有短枪1支。
监狱东侧县政府设有警卫队,共计36人,队长配有手枪,队员配步枪。在县政府门口设两名岗哨(《福建省委关于破狱工作报告》中提到,“县政府有警卫队三十六名,有三、四条驳克枪其余均为不好用的毛瑟枪,战争(斗)力很弱,监狱有卫兵四人,长枪四支,短枪两支,人员除卫兵外有所长一人,看守长两人,看守生六人,传达一人,伙夫两人,其他杂务人员几人,共计不上廿人,守卫方面,县政府大门经常两人,一人拿驳壳,一人拿长枪。”与实际情况有出入)。
按监狱管理的规定,被关押人的亲朋每月可探视1次,接见时间是每星期的三、六两天,自上午9时起至下午4时(一说上午8时至下午5时),每次15分钟。律师接见被告人时须有看守所人员在场。如果说是外地来的、急着要赶路,其他的时间也可以探视,如果给看守送一点礼就更容易。探监时,小件物品从接见的小窗口递交进去,大件要通过监房的大铁门送进去。监狱没有专门接见的场所,探视人与被探视人隔着监狱铁门的窗口交谈,借此可以将牢房内的情况了解得一清二楚。
岛内敌人的兵力布署是:
海军陆战队一营,驻扎在禾山。
海军陆战队二营,驻扎在磐石。
保安队20余人
侦探队40余人
此外,还有警备司令部的警卫排、海防炮兵部队、警察队伍。
破狱委员会在掌握了这些情况后,分析出敌人的弱点:监狱内部,管理非常松懈;看守人员武器配备很少,只有一支短枪;星期天,除值班人员外都休息不上班,这是劫狱的最好时机;敌人在整个厦门岛内,虽然有相当数量的军警宪特,但分属不同的指挥系统,难以及时调动;警察队伍分散值勤,难以很快集合,又没有配备武器;即使距离思明监狱最近的部队从集合到赶到这里也要30分钟以上。因此,只要准备 充分,动作迅速,能在半个小时内解决战斗,就能保证从岛内安全撤离。
根据敌情,破狱委员会制定了周密的破狱方案。首先,将行动时间确定在星期天,利用星期天敌人休假,防范松懈的机会,借探监的名义混进监狱,尽量不开枪解决看守,用火力压制住县政府院内的警备队,打开监狱,带领狱中同志以最快的速度冲到厦港海边打石字码头。第二,是组织接应,用渔船将同志们送到同安县的安全区域,然后转赴闽西革命根据地。
3、行动准备
为了保证破狱计划的顺利实施,破狱委员会组织了两支队伍,即,特务队(也称武装队)和接应队。
特务队,由陶铸任队长,经过严格挑选,确定13名(最后确定为11名)同志为队员其中有:王占春(福建龙溪人,曾在1928年春指挥了南靖县程溪笋农围攻伪税务局的斗争,后组织游击队在漳州一带活动)、曾浴沂(中共平和县委委员、县委宣传部长,县农民协会会员,参加领导指挥平和农民武装暴动)、黄苑(来自外地)、林雪榕(龙岩西山人,龙岩县总工会会员,参加过1929年龙岩大暴动)、白文庆(安溪人,其父为厦门磁街虾面食店店主)、“客古”(实际姓古,福建龙岩人,在厦门至集美的汽船上当水手)、谢某某福建龙岩一乡苏维埃政府主席)、狗秀(土名,永定人,参加过龙岩红坊暴动)。其他人的姓名至今不详。为加强实战能力,破狱委员会还在鼓浪屿开设训练班,进行政治教育和军事训练,由陶铸兼训练班主任。训练班的课程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参加的人很多,主要是讲政治方面的内容,但没有讲破狱的有关问题;第二阶段是军事方面的内容,只有特务队的13人参加,先是在室内学习枪支的原理和使用方法,然后安排这些同志到人迹罕至的山沟里进行实弹射击,4月,是扫墓的季节,鞭炮声也为实弹射击提供了掩护,经过几次演习,大家都基本掌握了武器的使用和战斗技术动作的基本要领。考虑到牢房的门上都有铁锁,为能以最快速度打开铁锁,专门买来老虎钳进行试验和演练,这一阶段的工作是由陶铸负责组织进行的。
接应队由谢景德负责,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将解救出来的同志转移到哪里去的问题,原来曾想转移到厦门港对面海澄县南太武山下的港尾,距离近,便于疏散,但是,这里是国民党统治的地区,敌人很容易派军队前去搜捕。最后经过再三考虑,决定将同安县沿海的几个村落作为转移后的落脚点,一是因为这几个村子农民运动开展得比较早,群众基础好,当地已基本被我地下党所控制;二是同安不是前往闽西革命根据地的方向,向这里转移出乎敌人的意料。为具体落实接应工作,省委书记罗明同志特约同安县委的领导同志到厦门商讨接应船只、临时落脚点等问题,在确定村子之后又进行了实地考察。船只由同安县委在当地雇用两艘可靠的船只。接应人员都是学生和狱中人员家属、亲戚朋友,以便能够准确迅速地将被解救出来的同志带领到船上,安全撤离厦门岛。
另一方面是经费和武器、器材的准备。
中共福建省委筹备640元;闽西苏维埃政府捐助1200元,其中用1000元购买了10支手枪,200元作为路费和服装费;互济会帮助50元,狱中同志的亲戚朋友筹款300元。为了打开监狱的牢房,从一家银行弄到两把(王德同志说一把)德国制造的老虎钳(翁进煌同志说为了防备有失,还给狱中同志送入一把铁匠使用的锋利大剪,以供急需)。
破狱委员会最后将行动的时间确定在1930年5月25日。之所以选择这一天,一是因为历年的5月份我党都会掀起革命斗争的高潮,称为红五月,5月25日已接近月末,敌人的警惕性有所放松;二是这天是星期天,监狱内除值班的看守外,其他人都放假,厦门岛内的其他军警也放假,遇到突发事件也难以很快地集中起来;三是形势的需要,有传言说要将这些狱中同志押解到福州,因此,必须尽早进行行动。之所以选择在上午9点,一是因为这一天是农历四月二十七日,此时正是退潮的时间,船只可以利用退潮的机会,较快地开离厦门港的打石字码头;二是思明县政府的警备队在星期天吃两顿饭,此时正是吃饭的时间。
行动计划传达给狱中的同志们以后,他们却提出另外的意见,主要是他们认为,特务队的火力压制不住县政府警备队,这样,从正门冲出去太危险。他们认为,监狱的后面就是山:消灭看守以后,可以不走正门而遇开县政府警备队,直接打开监狱的后门分散隐蔽到山里去。在此情况下,被狱委员会再三考虑两种方案的利弊,罗明同志还再次到监狱进行了实地查看。破狱委员会最后认为,破狱之后如果从后门出去,似乎可以避开县政府警备队的拦截,但实际上更危险,因为一出后门就是一大片山岭,如果不熟悉道路,就会在山中迷路,同时敌人也会调动军警进山追捕,还会封锁通往山中的路口。越狱的同志即使躲过敌人的追捕,也很难从山区逃到市区,更难从岛内逃出去。经过说服,这个意见被狱中的同志们所接受。进行破狱战斗的前三天,省委书记罗明和特务队的11位同志装扮成游客陆续来到郊区的一座山上,进行了破狱战斗前的誓师。其中留下姓名的有:陶铸、王占春、曾浴沂、黄苑、林雪榕、白文庆、“客古”、谢某某、狗秀 。其他人的姓名现在已无法查清。
罗明代表省委作了战前动员,随后,陶铸带领特务队全体同志进行了宣誓。破狱的前一天,即5月24日晚上,破狱委员会在思明戏院门左边的“罗克咖啡店”开会,对破狱的准备工作进行最后的检查。罗明在听取各方面的汇报之后宣布:一切准备就绪,明天的行动按原定计划进行!
1930年5月25日上午,经过周密计划和准备的破狱战斗开始了。
南普陀寺,位于厦门港海滨东部,五老峰南麓,而思明监狱则位于厦门市区与南普陀寺之间,从市区到南普陀寺必然要从思明县政府即思明监狱门前经过。南普陀寺始建于唐代,五代名泗洲院,宋代称普照寺,其后数百年间屡经兴废,至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由福建水师提督施琅重建,因该寺位于我国佛教名山浙江普陀山之南,故名为南普陀。此后一直是福建闽南香火最为鼎盛的寺庙之一。
这天,由于是星期天,天气又很好,一大早前往南普陀寺进香和游玩的人就成群结队、络绎不绝。团省委书记、破狱委员会成员王德带领粘天华、李复生、吴天莹等10余人装扮成游客,在监狱门前向东,经碧山路再向南通往海边的路上游动。一但越狱的同志们遭到敌人的追击,他们就会装作打架,制造交通混乱,减缓敌人的追赶速度,掩护同志们撤离。
省委组织部部长、破狱委员会成员谢景德带领10余名接应队的队员,也同时到达了监狱的大门口附近,他们事先都以探监为名与狱中同志见了面,确定了相互之间的联系对像,狱中的同志冲出大门之后,迅速由联系人带领到岸边上船。
中共同安县委委员许英宗,在前一天晚上,就指挥谢石水、彭宏概两位水手,将从同安雇用来的两艘平时载运海蛎壳灰的木帆船,停泊在碧山路尽头的打石字海堤边,此时已升起风帆,随时准备接应同志们从海上撤离。
特务队的11名同志在陶铸的指挥下,也作好了战斗准备。他们分为内队和外队两部分,其中内队6人,外队5人,共配备了8支手枪,其中有驳壳枪2支,“八音”即“勃朗宁”手枪6支。
狱中的同志在狱中党支部书记刘端生的指挥下也作好准备,他们剪了头发,换了衣服,做了记号以便识别,随时准备配合行动。
省委书记罗明和黄剑津将琼州会馆作为指挥所,通过联络员了解情况进行指挥。
上午9点,行动开始。
特务队内队的6人分3组进入监狱。第1组的两个人中,有1人曾在监狱中当过伙夫,他们配备有1支短枪和1把老虎钳,以找熟人为名进入院内(1930年6月3日《中报》报道为探视曾文彬),他们的任务是控制监狱的第1道铁门和门左侧的监狱办公楼,第2组的两个人紧随第1组之后,以探监为名进入院内,他们的任务是控制第二道木门,第1组和第2组都顺利地通过了两道门,并到达了指定位置。第3组的两个人当中,有一人名叫“客古”,个子不高,但身体强壮,他头戴草帽,穿着罗明平时穿的“香云”长褂,以此为掩护,在里面藏着德国进口的老虎钳,手拿“马玉山饼干厂”生产的“洋铁”饼干桶,他们也以探监为名,顺利地通过了第二道门。
此时,武装队外队的5人,其中有一名姓谢的同志,他挑着一担新鲜的杨梅在县政府门口的左侧叫卖(据时任团省委组织部长的翁进煌回忆是“林雪榕同志挑着小担子,在大门前叫卖桃子”),陶铸、王占春、曾浴沂等4人则装扮成买货的客人,随时准备解决县政府的门岗和警备队。
当天,姓郭的看守所所长“因公往屠宰局催款”(1930年6月3日《申报》报道语),在看守所值班的副看守长卢永忠,“按例施行检查”,并对身穿长褂的“客古”产生了怀疑,准备要对他进行搜身,面对意外情况,第2组的一位同志立即拔枪,一枪击毙了卢永忠,另一名企图抵抗的看守李瑞凯也被一枪击毙,其他看守均不敢动作。
听到枪声,在县政府门口卖杨梅的谢某某立即拔出手枪,连开两枪,将两名站岗的警察打倒。陶铸等其他同志冲进县政府大门,县政府的庭院地势较高,大门内侧有台阶,他们以此为掩护观察敌人的动静。此时,警备队正在吃早饭,听到枪声引起警备队长吴广成的警觉,他从门口探头大声问:“干什么?”陶铸等手疾眼快,立即向警备队的房门口打去一梭子子弹,将吴广成和一名警察打倒(吴于当夜11时伤重身亡),其他的警察则没有一个人敢到队部去拿枪,都藏在房内不敢出来,有的藏在床底下,有的还从后窗跳出去逃跑了。
已经进入到监狱院内的6位同志,迅速用老虎钳剪断监狱铁门和军房的铁锁,带领狱中的40多位同志从县政府的大门冲了出来。
早已等候在县政府大门前的接应队的同志,立即按照确定好的联系人,每个人带领4、5位出狱的同志,向东疾走至碧山路(约330米),又沿碧山路向南到达打石字码头(约500米),分别登上了在岸边等候接应的两艘木帆船。两艘船驶离海岸后向西南绕过鼓浪屿,向北经过鼓浪屿与嵩屿之间的海面,再经过集美与高崎之间的海面,到达当时同安县的彭厝、衍厝,被安排在“合安堂”药店等地隐蔽和休息。他们在那里受到我地下党组织和群众的热情接待和安排,经过几天的休整,陆续转移到闽西革命根据地及闽西南等地 ,投入到新的革命斗争中。参加破狱的武装队的11位同志中,有8位也陆续回到闽西苏区(据翁进煌同志回忆,“林雪榕和几位武装同志去漳州,加入王占春的游击队。陈柏生、谢仰堂和白文庆等大部分同志返回龙岩。半个月以后,闽西邓子恢、郭滴人等同志在龙岩中山公园召开了庆祝和欢迎大会。会上,邓子恢讲了话,给大家以热情的慰问。陈柏生详细地介绍了劫狱的过程。会后他们还到各处作报告介绍劫狱的情况”)。
特务队同志在狱中同志被接应走之后,立即到思明监狱南边的厦港片区,在事先安排好的革命群众家里,把枪支埋藏好,换上衣服,回到市区等地方,陶铸则到五老峰和南普陀去游玩,在南普陀的大雄宝股前遇到了一位湖南老乡,还进行了攀谈。
从战斗开始到获救同志乘坐的船只开出打石字码头,前后只用了20多分钟的时间。据翁进煌同志回忆说:“当我大队撤出以后,敌警备队才敢往狱外追赶。一直追到县审判厅门口,发现一男二女,长头发、破衣服,跑起来有气无力,一下就认出是“囚犯”,把他们绑了起来。这三个掉队的同志,男的叫曹未生,龙岩南阳坝人,是乡苏维埃干部,因病落伍。另外两个女的都是龙岩石粉岭人,是村苏维埃干部,因为越狱时不好意思跟男人挤在一起,也掉了队。”而正如福建省委和破狱委员会事先估计的那样,大约过了30多分钟,厦门的国民党当局才得到报告。又因为不了解具体情况,尤其是不知道共产党有多少武装人员,又过了一段时间才派出军警来到现场。但是,我党参加破狱的人员和被解救出来的同志们都已顺利疏散和转移。据1930年6月3日《申报》报道,司令部“即晚下令加紧戒严,十一时即令戏馆停演、十二时断绝交通、海上亦然、二十六日晨并由水警严检开漳泉内地各小轮但均无所获”。他们接到报告,说在厦门岛东北部的五通海面发现有一艘向东开去的“电船”,立即派出巡逻艇进行拦截,原来是一艘载有厦门富家子弟的普通游船(据翁进煌同志回忆“我按照省委同志的嘱咐,交了租电船的租金两元,并要船在第二天上午八时许在厦门港等候接送一批客人去南太武赴宴。掌柜答应收下押金。傍晚林雪榕来找我,告诉明天要劫狱的消息。第二天,租船按时来到了,但还未见一个客人。这时码头上走来一个衣冠整齐的青年,上前问了电船,向他们说:客人正在鼓浪屿候船,船要开过去到龙头码头接客。船于是突突地驶向鼓浪屿,仅至半程就被敌人截住搜查,只不过是一艘空船”)。敌人没有想到我们的同志会绕过半个厦门岛前往同安的彭厝和衍盾,而是判断厦门南面隔海相望的龙海的港尾离厦门最近,可能是落脚点,于是派出侦察人员化装成乞丐进行侦查,结果一无所获。厦门市公安局局长林焕章,因思明监狱被劫,被省政府撤职。
1956年12月,著名作家高云览创作的长篇小说《小城春秋》,由作家出版社出版发行,第1版印刷了10万册,1958年第4次印刷84000册,并被先后翻译成英文、法文、西班牙文、俄文、日文。1981年,小说被拍摄成电影,1995年被评为中国电影90年10大名片之一,中宣部确定为“百部爱国主义教育电影”之一。1997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再版,2005年,小说由人民出版社再版。这部小说以1930年厦门“5·25”破狱斗争为历史素材,描写了中共地下党领导的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的革命斗争故事。小说的发表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获得广泛好评,以至于影响了几代中国人。
这部长篇小说的素材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历史背景是1930年发生在厦门的“5·25”破狱斗争。书中主人公陈四敏的原型是中共党员陈三民同志,陈三民,又名陈森棉,厦门禾山镇岭兜村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上海以教书为职业掩护,从事革命活动,后到欧洲留学八年,取得博土学位后于1934年回国,继续进行革命活动,1935年农历二月二十九日晚上在海澄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害。对此,高云览在自传里清楚地写道:“1926年,我17岁,赴上海泉漳中学读书,带我们由厦门赴上海的是陈三民(共产党员)。陈三民知道我是全校最穷的学生,非常喜欢我,替我交付书费。…暑假我返厦门时,陈三民给我200多小册子叫《怪物》(内容是“什么叫共产主义”),叫我带到厦门分发。我第一次受此重视,很兴奋。这是第一个以共产主义教育我的老师。我现在正在写的小说里的陈四敏,就是纪念这位老师的。”另一个故事中的主人公之一何剑平的原型,是林松龄烈土,林松龄,1916年生于厦门,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厦门沦陷后积极投身抗日救亡运动,参加厦门青年战时服务团的筹备和建立工作,到内地发动群众组织抗日队伍,1946年2月牺牲,时年不到30岁。
中共福建省委领导的1930年5月25日发生在厦门的破狱斗争,是高云览创作长篇小说《小城春秋》素材,但决不是历史的实录。文学作品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是社会现实政治、生活的反映,“5·25”破狱斗争和牺牲的革命烈士为高云览的创作提供了源泉,《小城春秋》又使更多的人了解了发生在厦门的“5·25”大劫狱。《小城春秋》歌颂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斗争,鼓舞了几代中国人的革命热情,在中国文学史上也留下了绚丽多彩的一页。
“5·25”破狱斗争的胜利,轰动全国,震惊中外。这是一次在党的正确方针指导下,由当时的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领导的,以武装的革命对待武装的反革命所进行的正确行动,堪称中国共产党武装斗争的红色经典。
中国共产党的建立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传播的结果,实事求是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倡导的思想作风。
实事求是一词源自《汉书·河间献王传》:“修学好古,实事求是。从民得善书,必为好写与之,留其真。”颜师古注:“务得事实,每求真是也。”1941年,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一文中,对这句古语的含义作了新的解释:“‘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务,‘事’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实事求是”就是从客观存在的实际出发,详细地占有材料,在马克思列宁主义一般原理的指导下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从现实事务本身引出固有的而不是主观臆造的规律性,作为人们行动的向导。“实事求是”是毛泽东同志对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的科学总结,是中国共产党人集体智慧的结晶。虽然“实事求是”这一科学概念是毛泽东同志在1941年总结出来的,但在此之前,这条思想路线就已经存在。历次革命斗争的经验都证明,凡是按客观规律办事,斗争就取得胜利,反之,就会遭受失败。
中共福建省委领导的这次破狱斗争就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集中体现。当时的客观形势是,一批我党我军的骨干力量被敌人关押,又有被押解到福州去的传言,如不及时进行营救,他们随时都有被敌人杀害的可能。罗明、王德同志回忆说:“当时破狱纯粹是为了抢救在狱中的党、团骨干,我们党素来有培养干部、爱护干部的优良传统。据我们所知,从大革命时期起,当一个干部被捕时,就有‘互济会’的组织进行抢救,过去也有无数的革命干部被捕被营救出来的事实。”当时,中共福建省委经过对敌情的侦察了解,分析了双方的力量对比,找到了敌人的弱点,决定采取劫狱的方式营救狱中同志。这个决定,非常符合客观实际,目的性非常明确。是当时所能采取的唯一正确的方式。
破狱委员会成立之后,把侦察和了解敌情放在首要地位,以此判断敌我力量对比,找到敌人的薄弱之处,取得战斗的胜利。侦察敌情既了解了敌人在整个厦门的兵力部署,还分析了分散在各地的敌兵得到消息后,赶到思明监狱的时间,以及可能采取的行动。详细掌握了监狱内部看守人员的数量、武器配备和活动规律,以至看守人员的喜好。在行动方案上详细安排了接应方法,落实到人。对上船地点、登陆地点、转移地点等都作出了具体布署。在行动之前,与狱中同志进行了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将行动计划通报给他们,取得行动上的一致。
整个破狱行动,破狱委员会充分调动各方面可利用的条件,在闽西革命根据地和“互济会”的支持帮助下,依靠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在无一人伤亡的情况下取得破狱斗争的完全胜利。破狱委员会对敌人的情况侦察得十分清楚,对敌人可能采取的行动估计得充分,行动计划制定得周密细致,上下团结一致,发挥集体的才能和智慧,因此才取得破狱斗争的胜利。
思明监狱位于敌人重兵驻守的厦门岛,且与思明县政府隔壁,在厦门岛内的敌军警宪特多达数千人;而中共福建省委所掌握的人员有限,经费不足,缺少武器装备。在这样的地理环境中和这样的力量对比条件下,要完成这样的任务,更险于虎口拔牙。但是,中共福建省委根据斗争形势的需要,为了营救在狱中的党的干部,加强党的力量,用实事求是的态度面对客观条件,用科学的方法解决问题,发扬勇于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以很少的武装人员,在敌人的心脏部位将敌人击破,胜利的完成了解救狱中同志的任务。这种革命英雄主义的精神,是我党战斗力的体现,也是我党取得全国革命胜利的根本保证之一。
——他们的负重前行,换来如今的岁月静好
厦门“5·25”破狱斗争是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进行的,同时得到“互济会”的支持和帮助,中共闽西特委不但支援了一千多元的经费用于购买驳壳枪等武器,还调来了几名有战斗经验的同志直接参加战斗。这些同志在破狱战斗之后,大部分与被解救的同志一起转移到闽西革命根据地。对这些同志后来的去向和经历,我们查阅了有关资料,还请闽西革命历史博物馆和龙岩市党史研究室帮助进行了调查。除原来了解的材料外,据1930年6月3日《申报》刊登的越狱人员名单,其中有,李挺生、陈俊昌、万耀南、谢克绍、周文良、陈化龙、曾文彬、王思温、张汉忠、陈剑铨、张耕陶、谢冷零、许芝草、施天义、林隆盛、谢仰唐(堂)、翁德海、张炳桂、杨启晖、黄淋刚等20人。
思明监狱自乾隆三十年始建至今,历经250余年。由于监狱建筑的工艺简陋、建筑材料粗劣,建筑质量本就不高。且厦门地处东南沿海,台风多发地带,自然灾害频繁。其亚热带海洋性气候,终年温和多雨,地气潮湿,适合白蚁繁衍生息,各类建筑饱受其害。解放后,长年被工厂等单位挪作仓库、养猪场、职工宿舍等,人为破坏严重,至今仍有1间监舍因种种原因,尚为居民所用。在遭受岁月、风雨侵蚀及白蚂蚁蛀蚀、人为破坏等等综合因素下,监狱的建筑主体围墙残缺;屋面布瓦破损严重,造成大面积漏雨;墙体多处开裂,墙面空鼓、剥落严重:木构件多数糟朽;地表红砖、下水管道、厕所等设施均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对监狱的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经现场勘察,其损坏主要表现在:
监狱的围墙原为封闭性的,唯一的出入口开在A区东面与县衙相接处:现围墙面目全非,南北两堵围墙早已消亡不见;东面仅存C区部分约三分之一,其余被思明消防一中队盖楼时拆除,仅存的围墙靠北一段也因为工厂搭盖房子时铺设下水管而被打破一截,且因此遭雨水侵蚀,墙体风化松动,长满青苔、杂草;西面围墙虽然保存有约五分之四,但在A、B、C区分别被打开一门,A区门成为监狱的主出入门,B、C区门作为工厂仓库的进出通道。A、B、C区隔墙保存相对较好,A、B区间的隔墙打开一道通道门,铺设台阶3级,B、C区隔墙的通道门及台阶被封死。围墙顶的压砖多处松动,脱落。
1、A区监舍
A区监舍损坏最为严重。西列的监舍全部毁坏,仅存靠北三间地基,上面覆盖水泥地面,成为A区院子。院内西北角种植竹子一丛,条石架台,上置盆花,并设一自制健身器械,排水沟堵塞。东列现存5间,靠南2间被居民占用,往南还可见有监舍门的建筑遗迹,尚不知有几间。现存的5间监舍,有2间被居民占用。屋顶瓦片大面积损毁,漏水严重;望板侵水、白蚁蛀蚀,局部腐烂;擦条、椽条约有三分之一两头糟朽、且被白蚁蛀空;挑檐斗拱在以往的保护中被涂上一层沥青。墙体正面石砖墙全部被粉刷一层白乳胶;背面勾缝剥落严重,导致墙体侵水;侧面局部开裂,石灰层局部空鼓、剥漏;居民占用的2间内隔墙在其装修时被全部改造。地面红色板砖多块开裂,居民占用的2间地面铺设瓷砖。门扇存在不同程度的脱落、移位走闪现象,其中1间木构缺损,居民占用的2间门扇丢失。窗户的石框部分断裂,木窗扇全部丢失,铁栏栅锈蚀。居民占用的2间监舍内上做吊顶,其中1间架设阁楼。
2、B区监舍
B区监舍南座屋顶瓦片损毁约三分之一。正脊、垂脊灰浆老化,漏水严重:望板侵水、白蚁蛀蚀,局部腐烂;檀条、廊道梁架、椽条被白蚁蛀空,糟朽过半:挑檐斗拱在以往的保护中被涂上一层沥青。墙体正面石砖墙全部被粉刷一层白乳胶:侧面局部开裂,勾缝脱落;内隔墙于90年代做破狱斗争陈列展览时打通三堵。地面红色板砖多处开裂,局部板砖已毁,用水泥砂浆修补。门扇存在不同程度的脱落、歪斜现象,其中1间缺失,1间门扇的铁门门缺失:窗户铁栏棚锈蚀;过道杂草丛生,下水道堵塞。
北座监舍屋顶瓦片损毁约过半,正脊、垂脊灰浆老化,漏水严重;望板侵水、白蚁蛀蚀,局部腐烂;檀条、廊道梁架、椽条被白蚁蛀空,糟朽过半;挑檐斗拱在以往的保护中被涂上一层沥青。墙体正面石砖墙全部被粉刷一层白乳胶;侧面局部开裂,勾缝脱落;地面红色板砖多处开裂;门扇存在不同程度的脱落、歪斜现象,其中3间缺失;窗户铁栏栅锈蚀。北座监舍因为作为监狱临时管理人员的住处,堆满杂物,尤其是院子,上空用角铁焊架顶棚,地板铺设水泥地面,在东北角挖掘化粪池,上砌筑厕所,厕所边砌筑水池、灶台,铺设下水管道、水管、电线等;西南角砌筑台阶5级,围墙打通一门与工厂相联。北座监舍与通道间的石门,其木制门扇和铁门均缺失。
3、C区监舍
C区监舍屋顶植物滋生、瓦片大面积损毁,瓦垄变形不直,出水不畅,漏水严重;望瓦大多断裂;檀条、椽条大多被白蚁蛀空,90%已经糟朽;挑檐顶板砖破裂,其下泥背松垮、塌陷,望板、封檐板、丁拱大半糟朽。外墙勾缝、石灰砂浆剥落严重,导致墙体侵水;内墙多处开裂,近底部约三分之一高度长年被雨水打湿而灰面剥落,长满青苔,上部灰面也多处空鼓、剥落;内隔墙灰面多处空鼓,剥落,南面两间尤其严重,灰面大面积剥落,砂浆酥松;门扇存在不同程度的脱落、移位走闪现象;窗户铁栏栅锈蚀;炕床床沿多处损坏,床板全部糟朽。
C区天井内长满青苔、杂草,出水口堵塞;顶棚的天罗地网锈蚀严重。
1、厕所,两处。B区南座监舍外西南角简易厕所,墙体剥落,仅有的蹲坑破损、堵塞。C区厕所,为监舍改造,挡墙、尿槽多处破损,蹲坑石梁移位、掉落;坑位堵塞。
2、水池,2个水池均简易砌筑,墙体略微残损。
3、通道,即原厅署进入监狱的通道,A区段南头被居民占用建造成厨房,后段消防队在其墙体上悬挂空调机:B区段水泥路面坑坑洼洼,且杂草丛生。
4、回廊,C区监舍与围墙之间还有一周宽约200厘米的回廊,回廊红色板砖慢地,板砖多处残损,长满杂草、青苔;西北角砌一长500厘米、宽 120厘米的水泥坡道与工厂相通。
现存监狱南北长,东西窄,略呈长方形。南北通长40米,东西均宽20米。占地面积831平方米,建筑面积256平方米。现存监舍分三幢,共有监舍24间,每间监舍面积大小不一。A区现仅存监舍一列,坐东朝西,面阔12.08米,进深5.06米,一字形排列4间,每间面积11-16.2平方米不等,由于历史原因,有1间尚为民居。B区二列,背靠背南北向排列,面阔15.5米,进深3.3米,每列一字形排列5间,面积9.7-11平方米,南座西南角建造一座简易厕所和水池。C区二列,东西向,面对面封闭式建筑,面阔17米,进深5.4米,每列一字形排列5间,面积11-27. 5平方米,西座尽头一间为厕所,中为长方形天井,天井尽头砌一水池,天井铺红方砖,周以条石,条石为三通石碑剖就。
从平面上看,思明监狱整体分为三个区域,第一个区域为A区,第二个区域为B区,第三个区域为C区,每个区域用围墙围合,形成相对独立的三个空间。每个独立的空间中建筑监舍一幢,监舍和围墙之间留有或大小的过道或活动空间。监舍分别为南北向、东西向、南北向,整体呈十字形布局。监舍和县荷之间筑一高墙,高墙和监舍之间形成一条宽约110国米的真通道,通道和各区监舍有四个独立的90度角出入口。
从立面上看,监狱建筑依山就势,根据所在位置的自然地形地貌,采用梯形建筑,高低落差约250厘米。
监狱的建筑为围合封闭式的石、砖、木结构。
监狱的建筑采用福建省闽南地区常见的民居建筑形式,主体建筑为单层三段式。地基填埋乱石;基墙为糙石叠砌,其中A、C区的石砌外墙几近檐口;墙体砖砌;屋顶为双坡布瓦硬山顶。外墙钩缝抹灰,内墙抹石灰。围墙砖砌,抹灰。
监狱现有的设施仅见厕所、水池和炕床三种,较为简陋。厕所厕所现有两处,根据口述,原来厕所有四处,因A区监舍毁失过半,B区北座一度被工厂占用时改造过,故已不见。现厕所一在B区南座尽头两围墙交会处,利用两堵围墙,再砌一墙围住,露天,无顶盖,无门,设蹲位一个。另一在C区西座尽头,为监舍改造。进门后以矮墙分隔、外为淋浴处,内有小便槽一条,蹲位两排,蹲位用条石架设,无隔断。
水池水池两个,一在B区,靠近厕所,砖、石砌,另一在C区天井尽头,也靠近C区厕所,砖砌,内外抹灰,内底顺铺板砖三块。炕床 坑床仅见于C区,每间都有,大小不一,根据监舍大小而定。坑床三面靠墙,一而上下,中空。坑墙为土砖砌筑,高60厘米,外抹灰或水泥,底设通气孔。坑床四周何角铁,用于架设床板。就头即一小士台,用于堆放物品。
监狱的建筑材料主要有砖、石、木、铁、瓦、三合土、石灰等几种,均为本地所出,质量一般。
【砖】 有地砖、墙砖和土砖三类。地砖为方形红色板砖,较规整,边长约29.5厘米,厚约2厘米,用于监舍内圾地;墙砖为红色长方砖,长约21厘米,宽约13厘米,厚约6厘米,用于砌墙、造脊和压瓦,其中也掺杂使用不少的残砖。土砖为青灰色,泥制,未烧结,长约40厘米,宽约24厘米,厚约20厘米,用于砌筑炕床。
【石】 有的为新采石头,有的为就地取材,废物利用。规格多种多样。石材大多在石料原状的基础上经过初级加工后使用,有的甚至直接使用,如填埋地基用的石料。砌墙用石材稍加平直,石窗框等则经过打制,石门套加工较精细。C区走廊滴水内用旧有石碑剖开铺设。
【木】 木料均为杉木,用于制作檀条、椽条、望板、门、斗拱、屋架、床板等。橡条大小相差较大,直径在10-16厘米之间,大部分的檀条为圆木,也有小部分为半擦,即把圆木对半剖开使用。椽条,长短不一,宽约12厘米左右,厚1-2厘米。望板,长短、宽窄不一,大体长在60-120厘米之间,宽约12厘米左右。门、内为研栏式,外封木板,上下各留一个小窗口。斗,仅见于A区,方形,四个角加工成瓜瓣状,边长20厘米,高15厘米,拱均为丁字拱,平直,拱头斜削,无雕工,长约60厘米,宽约10厘米,高18厘米。屋架,人字型,无榫卯,以卯钉咬合,长短、高矮与监舍进深、屋顶坡度相合。
【铁】 以铁为材料制作的铁件主要有铁门、铁窗、铁丝网、铁天网四种。铁门,栅栏式,铆钉制,下用铁板制作一小门。铁窗为栏杆式,直径约2厘米。铁丝网,双股,上布钩刺。铁天网,栏杆式,用于C区天井上空的封护。
【瓦】 顶瓦和望瓦两种。顶瓦,红色,素烧,弧形,烧制较差,用于铺设屋顶。长25厘米,宽约20厘米,厚约0.7厘米。望瓦,红色,素烧,弧形,烧制较差,铺设在椽条和顶瓦之间。长20厘米,宽16厘米,厚约0.5厘米。
【三合土】 以石灰、细沙、红土混合,其大致的配比为10:6:4,夯打于A、B区室外地面。
【石灰】 用海蛎壳生烧,浸水掺细沙后,经人工搅拌踩踏后用于钧缝、抹墙。
思明监狱的建造工艺简略、粗糙,所有工序中使用的材料质量都比较一般,且没有经过精细的加工。主要工种有泥水活、木工活、铁件活三部分。
【泥水活】 泥水活包括地基加固、墙体砌筑、覆瓦、给排水、地面铺设等几种工序,其中以墙体的砌筑和覆瓦两道工序最见泥水师傅工艺的精粗。
墙体的砌筑,采用错缝顺砌法,不管是材料是石头或是砖块,基本上没有加以修整,直接使用,因此缝隙很大,而且钩缝粗糙。
【覆瓦】 分望瓦和顶瓦两道工序。望瓦,采用干平铺法,即直接把望瓦平铺在橼条空隙上,没有加任何的粘接材料。顶瓦,采用一仰一合的干铺法,和望瓦一样,没有覆盖一层灰背。一般为压六露四、有些地方为压五露五,为了防止雨水渗透入墙,同时增强抗风力度,而在正脊、垂直、出水口处吃灰。
【木工活】 木工活基本上没有技术含量,属于平活。檀条、望板部分初步抛光,有些棕条连表皮都没有剥掉;橡条剖开后直接使用,门扇为样卵结构 ,但求牢固,抛光极差,细部未做处理。
【铁件活】 铁件活唯有铁门见活,铆钉拉接,不见煅打、拼图等花活。
现存监狱的建筑受损严重,场所厌压,周边情况复杂,既不利于建筑本体的保护,也不利于发挥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的作用。
监狱的南面,原有一幢民国时期的监狱办公楼,已经拆除,现建为一幢5层的住宅楼;从遗迹看,A区原监舍一列为五间,除一间已毁,建成住宅楼外,还有一间监舍因历史原因,仍为居民所用。北面,原有的围墙早已经不见踪影,代之为工厂的厂房。东面原县衙及县衙和监狱之间的隔墙已经成为思明消防一中队的办公楼群。西面围墙大部分尚在,但围墙外民居密布。
调查过程中发现石质文物7件,分别为闯棍石锁、石碑、碑座及望柱。经访问、考证,这些文物都是厦防分府、思明县政府及监狱的原物,其中“思明县建筑监狱碑”是件重要的实物,对思明监狱的历史演变、监狱的建筑设计等有重要的意义,可补史料的缺失;“闯棍石锁”是一件十分难得的狱具,也是一件十分珍贵的石制文物,为其他地方所没有。
为配合监狱的维修工程,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掘监狱的历史信息,为今后研究思明监狱历史沿革、建筑形制等及监狱的全面复原工程积累原始资料,针对监狱的现存状况,根据调查、局部勘探的结果及古建筑维修工程的需要,厦门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厦门市文化局、厦门市博物馆联合组成考古队,分别在A, B、C三个区域选择5个点按照田野考古方法进行细致的清理发掘。
A区院子,面积约15x 10米,根据调查所取得的资料分析、推断,其平面布局应该和C区相似,即布局为面对面两列监舍,每列一字排开5间。现仅存一列,且有一间已毁而且院子水泥地面已经多处A区院子平面图毁坏。在局部勘探初步证实推断结论的情况下,决定予以全A部揭露。
揭露水泥面层后,发现其下填土层厚约5厘米,填土层下清晰地暴露出监舍基址3间、檐廊、天井、廊道及下水道等建筑遗迹。建筑遗迹正与A区现存监舍相对称,其布局与C区基本相同。
出土文物:石碑 1通,残,花岗岩石制,碑首镌刻“禁革船户局欠碑”,落款“乾隆十八年”,碑仅存上半段。残高127、宽110、厚17厘米。
B区北座院子,面积约16x4平方米,北座监舍、院子曾经被一墙之隔的工厂在西围墙处打通,建一门和台阶后,改造为工厂的库房。院子为水泥地面、台阶、新修简易厕所等覆盖、打破,揭露后出现整片的三合土夯筑面,根据探沟探查的情况,该三合土夯筑面为原始地面。
C区西南角与B区间的围墙墙脚原有一约100 x 80 x 10厘米的凹面,凹面顶端露出木梁。清理后发现是一处被填实的通道,包括一个门和6级台阶,估计是B区北座被工厂占用时所为,清理后证实此处原为B,C区间的另一通道。
出土文物:主要有陶瓷类的碗、盘、汤匙、花盆、罐、电葫芦等,玻璃类的墨水瓶、玻璃瓶等,铁件类的锁头、铁丝网等。
天井,南北向, 13.4 x 1.47米,下凹约20厘米,地表填杂土夯实,呈弧形,周围用石碑破开的石条铺设,南尽头两出水口。
地层可分为两层,第1层为填土层,厚10-30厘米, 1层下发现墙体、红色板砖地面、夯土地面、水槽等建筑遗迹,出土碗、盘、杯、汤匙、茶壶、水滴、瓮、罐、火炉等陶瓷器及石柱础等。第2层因遗迹保护的需要,仅做一小探沟,厚5厘米,发现三合土地面,没有出土物。
发掘第三间监舍,面积540 x 470厘米,监含内原有上坯梁炕床2组,土坯梁外抹水泥,水泥地面。
地层可分为3层。
第1层为地表层,双层水泥面下填细沙、杂土,厚约20厘米,上层水泥面为后期修补。出土有碗、碟、器盖、杯、电葫芦等。
牢房平面接第2层为煤渣填土层,厚20-60厘米。发现建筑遗迹较多,主要有墙体、路、下水道、地板等,叠压打破关系较为复杂。包含物丰富,主要有釜、缸、瓮、盆、罐、碟、碗、盘、杯等陶瓷类及镰铐、号牌、铜钱等铜铁器类。
第3层为黄色填土层,应为Q1倒塌或推倒后的填埋层,数量不多,包含物主要是陶瓷器,与第2层基本相同。发现的建筑遗迹有墙体1堵、路1条、地面1片。